各科研业务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,在实行科研经费“包干制”的基础上,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,优化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,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,现将ac米兰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攻关、自然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集中结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本次结项项目包括省自然基金、联合基金、省科技攻关、国际合作项目。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,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允许延期一次,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;项目结项验收应在实施期满(包括延期)后6个月内完成;超期项目原则上不再验收,按照结项程序办理终止手续。
二、结项要求
结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:
1.项目结项报告,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,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,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、单位名称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。
2.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(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)。
3.科技报告收录证书,该证书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办理(http://kjbg.hnkjt.gov.cn/index),由于证书存在审核周期,建议提前办理该业务,未按时取得收录证书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项。
4.项目经费决算表。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,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。指导立项项目无须填写经费决算表。
5.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,包括项目研究报告、发表论文、申请专利、证明新工艺、新方法、新材料、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。
6.结项材料请提供项目申请书。
另外,根据《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2025年9月1日后,省财政经费支持项目必须进行在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(https://cgdjxt.hnkjt.gov.cn/web/)进行成果登记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1.项目结项网上填报内容应与提交的结项材料内容保持一致,否则不予受理。
2.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,按照《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》(豫科〔2017〕161号)处理。
3.人员变更备案。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与申报书一致,确因研究工作需要变更人员的,应提前填写《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,增加的人员需有实质性参与项目的支撑材料,变更后参与人员不应超过8名;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。需要办理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务必提前办理变更手续,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,截止时间10月23日。
4.项目延期申请。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,应在计划实施期满之前填写《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,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5.结项验收重点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评价研究目标完成情况,结果为“通过”、“不通过”和“终止”。材料完整、完成研究目标的验收结论为通过;材料不完整或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;超期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按规定终止。
四、结项程序
1.省自然基金项目、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登录“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”(http://nsf.hnkjt.gov.cn/);省科技攻关项目、国际合作项目负责人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”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在线填报结项材料。
2.为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,结项提交电子材料,具体要求详见《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项电子材料提交要求》。
3.相关负责人填写《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》、《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申请结项情况汇总表》。
4.院部审核后在《汇总表》填写学院审核意见,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5.科技处组织结项审核,验收通过后由负责人在系统上传盖章页并提交。
6.学校提交后,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验收,通过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统一在系统中发放结项证书。
五、受理时间
科研业务单位10月23日16:00前将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纸质版(一式一份,双面打印、签字)提交学校科技处;结项材料电子版、汇总表于10月31日16:00前按项目类别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六、联系方式
1.科技厅
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—86561692
2.管理系统网络技术咨询:
联系电话 0371-65974111
3.学校科技处
省自科基金、联合基金
联系人:王老师 0371-65955107
邮箱:kjczdxm@hactcm.edu.cn
省科技攻关、国际合作项目
联系人:赵老师 0371-65955107
邮箱:kjczrkx@hactcm.edu.cn
科学技术处
2025年10月9日